“两耳不闻窗外事”真能读好书吗******
近来,外地某中学在高一年级的寒假通知书中,希望家长“教育孩子淡化甚至摒弃春节意识、假期意识”,言下之意,是希望学生“两耳不闻窗外事”,专心学习,埋头苦读。此事引发网友热议。在中小学课程改革不断深化的今天,“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学习方式真能把书读好吗?中小学寒假的正确打开方式应该是怎样的呢?
文科老师说
光埋头啃书本写不好高考作文
北京丰台二中语文特级教师 陈维贤
随着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的深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在刷题中”的做法越来越难以应对高考,更不利于学科素养的提升。近几年,有些名校高考成绩退步,这是一个重要原因。
当下高考无论是考查内容还是考查方式都和现实生活密切关联,直面时代热点,引导课堂教学与日常学习有意识地关注现实热点和生活生产实践。新课程和新高考改革要求必须全面提高学生的学科素养,学习内容和考查要点不再仅仅是知识,考查方式突出情境运用,体现了综合性、情境化特点。例如,2022年新高考Ⅰ卷有这样一道语文信息阅读题:“‘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自《论语》,现已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处理人际关系和国际关系的黄金准则。请结合材料对这一现象加以分析。”北京卷的微写作题目是:替校学生会“悦读会”拟一则招新启事,或者请考生选择一个核酸检测点,依据其环境特点设计两米间隔线标志,并写出设计理由。这些考题联系现实生活,创设各种情境,涉及面广,都突出了运用考查。
我们再看近几年的高考大作文题。2022年全国卷高考作文题的情境、背景材料涉及围棋技艺里的传统文化,“建团百年”奋发有为的人物,整本书阅读《红楼梦》“大观园试才题对额”,双奥之城展示的体育荣光、国力发展、个人进步等,都引导学生以语文的方式关注时代热点,注重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另一作文题“世界青年与社会发展论坛”邀请你作为中国青年代表参会,发表以“携手同一世界,青年共创未来”为主题的中文演讲……如此这般,光埋头啃书本的学生往往无话可说或者只能写些空话套话。
新时代高考改革有三个转变:由考试评价工具到全面育人载体的转变,由“解题”到“解决问题”的转变,由“以纲定考”到“考教衔接”的转变。关注现实生活,多读多思,能为更好地学习和应对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
面对课程学习和考试要求的变革,寒假里,同学们除掌握课本内容外,还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扩大视野,关注现实生活尤其时代热点,注重传统文化,并打通生活和自我、课本和生活、高考和现实之间的联系。二是广泛阅读,积累素材,提升思想,提高思维能力。只有广泛阅读才能提高思想认知水平和思考深度。三是注重运用,由课本知识、方法、理论等向时代热点、文化生活、课外阅读等方方面面延展。学习课本知识要关联现实生活,通过了解时事加强思考、提升思想。关注现实要运用课本原理、知识和方法,进而在运用中夯实基础,提高关键能力。
“时间从来不语,却回答了所有问题。”新时代中学生理应摒弃功利化学习,以学科思维方式关注现实生活、时代热点,多读多思。
理科老师说
缺乏实际生活难以打开解题思路
北京市第十八中学年级组长、生物教师 甄兆敏
又到了放寒假的时候。有的学校和老师提出要淡化假期意识、增强学习意识、弯道超车等一系列要求。如此一来,假期里,学生们只是将学习的地点转移到了家里。这样的学习方式真的对吗?
30多年前,我学生时代的放假就是放假。薄薄的一本“寒假/暑假作业”,每天很轻松地完成作业。然后,小伙伴们就是漫山遍野地傻玩儿或者跟着家长一起干农活儿。那个时候,真的很享受假期。现在想来,学生时代的我似乎是少学了很多知识,但是,我并没有丧失对知识的渴求和探索世界的欲望,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这些活动中也得到了很大锻炼。
也许有人说,轻松学习是不可能的,我们现在关心的是怎么在高考中得到高分。那好,我们就从高考说起。
在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到,2022年高考命题要优化试题呈现方式,引导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从1978年我国恢复高考至今,高考题经历了几十年的进化,现在已经越来越能考查学生的关键能力和学科素养了。2021年北京生物等级考试题中有一个关于“智能胰岛素”的题目:它能够在血糖水平高的时候提升降血糖的能力,在血糖水平低的时候降低降血糖的能力……这个题完全超出了以往的套路,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也就是说靠“刷题”记忆解题套路是行不通的。要想应对高考,需要全面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素养。在书本中学到的知识往往是高度模式化的,而实际问题是多种多样的。把学习只局限于教材中,必然难以面对多种多样的实际问题,需要学生走入实际生活。
例如,假期里学着做个菜。学生首先得确定自己要做什么菜,然后思考向谁去请教,需要准备什么东西,在做菜之前得学会哪些技能。做好菜之后,学生得接受评价。得到评价和反馈之后,后面如何改进。这也是现在高考想要引导学生探究的过程,即发现问题、查找资料和实地调查,然后解决问题,最后在实践中验证解决问题的成果。
那么,学生在寒假里应该做些什么呢?
第一,休息和娱乐。休息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人要学会休息和娱乐,而且休息和娱乐有其积极意义。在休息和娱乐的过程中恢复良好的身心状态,做好进一步学习的准备,这对于以后的学习和生活非常重要。
第二,做好全面发展的规划。学校中的学习毕竟很难满足学生各方面的需求,在这个假期里,读几本平时没有时间读的书,学习一些平时没有时间学的技能,了解一下社区的历史或者家族的历史,学做几个菜,做些社会实践活动,干些家务活儿,提高动手能力……这些都应该是假期生活的应有之义,也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
学生的成长是个性化的成长,是全面的成长,假期是一个学生张扬个性、全面发展的合适时间。应该允许或鼓励学生自我规划假期时间,获得个性化的全面发展,而不是用无穷无尽的作业来充斥假期,然后美其名曰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
德育老师说
社会实践是校园学习的有益补充
北京市广渠门中学德育副校长 毕姗
在科技文明欠发达的年代,酷暑和寒冬往往给人类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挑战。于是,极端天气时不再赶赴校园,学生既可以在更安全的环境下休整身心,农忙时节还能帮助父母完成一些农业、手工业劳作,在实践中初步认识社会,实现个人价值。
随着空调、暖气的普及,天气情况对人类活动的限制越来越小,寒暑假学生的休整也开始拥有新的内涵。人们发现对青少年的成长而言,实践活动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加分项,而是大大拓展学习宽度和深化成长体验的重要内容。在校的书本学习不免单调,走向社会大课堂,发现更活泼灵动的“生活之书”,发现和辨识“文字之书”在现实生活中的变形、思考其中的相似与差异,发现和体验“文字之书”之外无限丰富的世界,发现自身的兴趣……自主和实践逐渐成为假期属性,假期作为另一种方式的学习,是对书本学习的补充和深化。
然而,面对孩子放假时家长仍需上班无暇照管的现实,很多家长产生了焦虑。平日的学业之卷已经相当激烈,自主安排的假期如何保障孩子的成长质量?一些家长难免会有多报几个辅导班、孩子既有人管又有人教的想法。于一些老师而言,假期如何让学生巩固在校学习内容,查漏补缺,开学后更好地出发?有的老师也难免会有让学生“摈弃假期意识”、多布置点作业的想法。
家长和老师这样的担忧当然不无道理,帮助孩子取得良好的学业成绩也是善意。但这些考虑的误区在于,他们误解了教育的目的,教育不是一场限时比赛,没有既定的终点需要去冲刺。正相反,教育在于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它的魅力在于如何引导孩子们发现和拥抱人生长跑途中的风景或荆棘,如何在不同的境遇中体验成长,获得生命的成熟与幸福。
因此,玩儿“疯”了、玩儿慌了怎么办?要解决这样的问题恐怕不在“玩儿”本身,而在玩儿什么、怎么玩儿。玩儿是孩子的天性,是创造力的源泉。没有空闲时间,没有玩儿的心态,很难有突然的发现和奇妙的尝试。因此,成人绝不能违背教育规律反对孩子玩儿,而应该鼓励孩子去玩儿,带着孩子玩儿。但这种玩儿不是不管不问随孩子沉迷电子游戏,而是引领孩子从学校和家庭走向社会,从书本走向丰富的生活。
欣赏一场音乐剧、一次远行、参观一次博物馆,看看更大的世界;参加一次志愿活动,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发现自己的价值;去爸爸妈妈上班的地方转一转,看看他们为了这个小家在怎样努力地奋斗与生活;对自己感兴趣的领域或问题展开一次田野调查;走进可能去的高校、研究所,提升自己的人文素养和科研能力;甚至,在安全的前提下“打一次工”,体会赚钱的不易,也享受创造价值的喜悦……校园的集体学习在假期得以补充完善,每一个孩子都拥有机会和权利在更自主的时间里走向广大世界,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做一些有意义的尝试、看一些远方的风景,深入对书本学习理解的同时,发现自己、发展自己和成为自己。
寒假期间,也许家长不能时时陪伴,但教育不能缺席。父母们不能将自身的教育责任通过简单付费移交给辅导班,而应在持续关注和积极引导中帮助孩子学会自律,体验有意义的生活。当然,学校作为从事教育工作的专业部门,更不应有鼓励学生“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想法,如果我们的孩子不关心社会、不关心国家、不关心他人,他们又如何传承中华民族仁爱之风,如何从小我走向大我,如何厚植家国情怀、成长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更何况,在当前关注学生核心素养的高考形势下,学生应具备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所需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这些又岂是“两耳不闻窗外事”能实现的呢?
体育老师说
中高考对体育锻炼有高要求
北京汇文中学学生中心副主任兼体育教研组长 李发
相较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才是当代青年应有的姿态。学习如此,体育锻炼也不能忽视。为了增强学生体质,近年来中高考体育要求在不断提高,比如,未来几年中考体育成绩最多要达到70分,而体育纳入高考的呼声也此起彼伏。目前,我国39所强基计划试点的一流高校,已经率先将体育纳入高考。
三年来,疫情对学生体育锻炼造成了一定影响,但随着人们的工作、生活逐渐回归正轨,学校对学生体育锻炼的要求也将逐步恢复常态。在这个过渡期,学生首先要了解正确的体育锻炼知识。比如,如何控制运动强度、避免运动损伤,准备活动和拉伸运动有何必要性,什么是科学合理的营养膳食结构、作息生活习惯等,这些都是学生应知应会、做好体育锻炼的基础。
由于寒假天气比较冷,学生可以视情况选择户外锻炼或者居家锻炼,不管哪种方式,都应该制订科学的锻炼计划。其中,应包括明确的锻炼目的、具体的练习内容、运动强度(量)、间歇时间、心率范围等。比如我们学校就要求学生在假期采用“间歇式”运动进行锻炼,包括原地高抬腿跑、收腹跳、波比跳、深蹲跳等一系列内容,提高学生的心肺功能。学生按照制订好的“组间歇”时间去完成锻炼内容,当心率恢复至120至140次/分时即开始下一组练习,长此以往,学生就会逐渐掌握制订锻炼计划的能力,根据不同的目标安排练习内容。
一套科学的体育锻炼方案还要关注到身体的疲劳与恢复。运动过后,人体会产生疲劳,包括身体和心理的疲劳,休息好有利于身体机能的“超量恢复”,为下一次体育锻炼做好准备;如果休息不好,下一次锻炼不仅不能有效提高运动水平,还可能造成运动伤病。因此,每天要保证至少8至9小时的睡眠时间,避免熬夜,为机体创造一个良好的发育环境。
现阶段,可能有的学生处于“阳康”阶段,对此,学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体育锻炼。在“转阴”后的一个月内,学生不要急于参与大强度运动,可以根据自身水平或需求进行低强度的体育活动,如瑜伽、徒步等,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但要注意,运动时若出现咳喘、心悸等现象应及时终止,不可急于求成,要科学恢复体质。
良好的习惯可能会改变我们的人生,一旦养成,便可终身受益。体育锻炼计划一经制订,需要学生长期、稳定地执行,如果只是抱着“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态度,其效果会大打折扣。不难发现,当我们对某一项事物产生兴趣时,就会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参与其中,久而久之便形成了良好的习惯。体育锻炼亦是如此。学生可以从中获得快感、成就感,成绩的提升、动作技术的改进等都会成为坚持下去的动因。此外,体育锻炼还能塑造形体美、预防疾病等,益处很多。
国家药监局公布第四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中新网1月16日电 据国家药监局官网16日消息,2022年年初以来,国家药监局以严查违法、严控风险为主线,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药品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现公布第四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一、铁岭经济开发区程浩氧气厂从事药品生产活动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铁岭经济开发区程浩氧气厂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经查,该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存在未按照规程生产、检查、检验、复核等行为,且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未能履行相应管理职责。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六项规定。2022年8月,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以及《辽宁省药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四条、第六条和第九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分别处以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氧气是人体进行新陈代谢的关键物质,医用氧在临床上主要用于缺氧的病人吸氧,尤其是在急救状态下,高纯氧可以用来挽救患者生命。我国对医用氧的生产管理、质量控制、贮存、放行有严格要求。本案中,企业关键人员未能履行相应管理职责,企业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对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带来潜在隐患。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双罚制”要求,在对企业依法查处的同时,对企业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压实相关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二、魏某涛非法收购药品案
【案情简介】2021年12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联合检查,发现魏某涛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现金交易、当场结算的形式在丰台区周边从个人处收购尿毒清颗粒、阿卡波糖片等药品。魏某涛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022年8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北京市药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第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以及《北京市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涉案药品、罚款16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我国对药品经营活动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且禁止非法收购药品。本案中,不法分子利用收购的医保药品与正常销售药品间的差价,拟从中获得高额利润,不仅严重扰乱了药品经营秩序,而且非法收购的药品脱离正规管理,药品储存条件无法保障,相关药品再流通到患者手中,对公众用药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对有效遏制相关违法活动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有利于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济宁市世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健店销售假药案
【案情简介】2021年,山东省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曲阜市辖区内的济宁市世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健店进行检查并抽样检验,发现该店销售的标称为“特效筋骨痛”“痛除根”等药品中含有双氯芬酸钠等成份,认定为假药。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件移送曲阜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22年6月,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判决该店负责人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2022年10月,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等规定,对该店处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该店负责人处以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药品作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坚决防范杜绝假劣药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损害。本案当事人销售假药,社会危害极大。司法机关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许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禁业的行政处罚,体现了坚决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决心。本案系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行刑联动的典型案例,体现了行政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信息互通、密切协作的良好工作机制,体现了行刑衔接的高效执法合力,对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公安司法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具有借鉴意义。
四、广州达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履行注册代理人义务案
【案情简介】根据国家药监局交办的案件线索,2022年6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广州达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未履行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代理人义务的有关情况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作为医疗器械的进口注册代理人,在协助注册人向国家药监局办理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过程中,未履行告知注册人需补充提交生产地址变更的ISO证书、产品标签和真实性声明等文件的公证函的义务,当事人的注册专员尹某某擅自通过图片编辑软件伪造虚假公证函提交国家药监局作为注册补正材料。2021年11月,当事人已协助注册人申请撤回涉案医疗器械注册申请。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十四条第四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规定。2022年8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其责任人尹某某处以5年内禁止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境外申请人应当指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办理相关医疗器械注册事项。代理人应当依法协助注册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协助境外注册人落实相应法律责任。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医疗器械注册备案造假行为,本案为成功查处的首起涉及医疗器械代理人的医疗器械注册资料造假案件。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罚款、责任人员5年内禁止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严格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要求,形成强有力震慑,有利于规范医疗器械注册行为,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五、宁波精博康复辅具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未依法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4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波精博康复辅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涉嫌未经许可生产未依法注册的脊柱侧弯矫形器,涉案货值金额26.4万元,违法所得26.4万元。当事人未经许可生产未依法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2022年8月3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244号)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减轻处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6.4万元,罚款132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康复治疗成为医疗领域新的增长点。青少年特发性脊柱侧弯多发高发,其治疗过程、所使用医疗器械的合法性也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监管部门在案件查办期间深入了解脊柱侧弯的成因、诊断要点、治疗方法、影像学特征,并利用技术方法从PACS系统中提取患者的放射影像电子数据,找准案件办理的突破方向,从而揭开医疗康复领域无证生产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并侵害患者权益的潜规则。该案的办理彰显了药品监管部门针对新的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进行重点突破和攻坚克难的决心,维护了医疗器械生产、使用秩序,有力保障了公众用械安全。
六、苏州威视健医疗仪器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经营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无中文说明书、标签医疗器械案
【案情简介】2022年6月,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协查线索,对苏州威视健医疗仪器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涉嫌经营未经注册的进口眼内照明探头等医疗器械及无中文说明书、标签的超乳波切一体机,涉案货值金额20988.73元。当事人经营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无中文说明书、标签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2022年9月,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证的医疗器械104件、罚款358819.68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目前,眼科手术技术发展迅速,市场竞争激烈,部分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为获得竞争优势,擅自将尚未注册的医疗器械(大多数为耗材配件)投入市场使用,造成无证经营、使用医疗器械情况出现。本案的查处,使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明白合法经营的重要性,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净化市场环境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七、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分析研判掌握的案件线索,联合公安机关对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并抽检部分化妆品。经查,该公司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期间生产的婴贝萱婴肤霜、婴康益生元身体乳,被检出含有化妆品禁用原料氯倍他索丙酸酯、卤倍他索丙酸酯、赛庚啶,货值金额为212667元。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同时,鉴于涉案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违法行为情节严重,2022年10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使用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的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项规定,作出吊销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取消其化妆品产品备案、10年内不予办理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和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某、生产负责人莫某某作出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儿童化妆品或者在儿童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属于《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对此类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从重从严处罚。本案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动出击深挖案源线索,畅通涉案产品检验绿色通道,深化案件行刑衔接,联合公安机关有力打击了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违法犯罪行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涉案企业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取消其产品备案等处罚,给予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终身禁业处罚,并首次给予涉案企业生产负责人终身禁业的顶格处罚,对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体现了监管部门坚决守护儿童用妆安全的坚定决心。
八、“5·7”江苏扬州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2022年9月15日,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以假冒商标罪等罪名判处张某某等8名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的犯罪分子三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加处罚金。此案的发现源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扬州检查分局在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中摸排的违法线索。扬州检查分局发现上述假冒化妆品违法线索后,立即与扬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成立联合专案组,坚持追根溯源、循线深挖,最终捣毁假冒化妆品生产窝点1处、胶管供货商2家,抓获张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经查,自2020年3月张某某等人购买膏体、仿制包材、商标及防伪标识等组件,自行加工、组装生产假冒化妆品,并通过网络进行销售。
【典型意义】近年来,不法分子瞄准品牌化妆品进行制假售假,凭借他人优质品牌效应谋取非法利益。本案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从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与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在“打假保名牌”工作机制框架下,由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和权利人企业共同发力,将制假售假链条一网打尽,切实保护公众用妆安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九、“6·12”福建漳州销售假冒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2021年9月,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收到多起投诉举报,反映注册地址在漳州市诏安县的多家淘宝网店销售假冒品牌化妆品。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调查,经综合研判,诏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漳州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成立联合专案组,共同侦办案件。2022年6月,联合专案组派出执法人员100余人,分赴广东深圳、辽宁大连、河北邯郸及福建漳州等地同时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捣毁化妆品售假窝点6处,现场抓获涉案人员73人,查扣大量假冒化妆品。截至目前,诏安县人民检察院已对本案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3人,另有21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典型意义】近几年来,随着对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化妆品制假窝点进一步向农村、城乡接合部等偏远地区转移。本案中,不法分子形成团伙作案,分散在福建、广东等地的农村等偏远地区分工作案,且反侦查意识很强,在多个电商平台开设多家网店,跨省生产销售违法化妆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细致排查违法线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并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摸清了全案违法行为脉络,最终成功打掉黑窝点,维护了公众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