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要不要都打?专家详解******
新冠疫苗、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要不要都打?三位医学专家详解
·多位专家提醒,虽然新冠疫苗、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都能预防肺炎,但是他们分别针对不同的病原体,所以三种疫苗在免疫效果上并不能互相替代,因此可以在接种新冠疫苗的基础上再接种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给身体提供多重保护。
冬季作为传统的呼吸道疾病高发的季节,流行的不仅仅是新冠病毒,还有流感病毒。
2022年6月17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国家流感中心主任王大燕,在中国医药卫生文化协会疫苗与健康分会主办的《大家一起谈“流”“新”专家圆桌论坛》上表示,2022冬到2023春,流感依然会呈现季节性的流行。
根据国家流感中心的周报,2022 年第 51 周(2022 年 12 月 19 日-2022 年 12 月 25 日),南、北方省份流感样病例百分比均出现快速上升。南方和北方的哨点医院报告的流感样病例就诊比例是去年同期的212%和325%。
新冠病毒引起的肺炎是什么?流感病毒引起的肺炎又是什么?接种完新冠疫苗还有必要接种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吗?
对此,澎湃科技记者连线海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上海长征医院)感染科主任王俊学,湖北省武汉市第五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副主任医师龚子龙,疫苗科普达人、原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主管医师陶黎纳。
陶黎纳表示,肺炎的形成是一个病理学改变的过程,其形成原因主要有病毒感染和细菌感染两类,因此肺炎也被分为病毒性肺炎和细菌性肺炎两种。两种肺炎临床症状相似,仅从表征难以分辨,需要通过病原体检测判断。新冠肺炎和流感肺炎均属于病毒性肺炎,其病原体分别为新冠病毒和流感病毒。
那么,会同时感染病毒性肺炎和细菌性肺炎吗?王俊学认为,病毒和细菌导致的呼吸道感染一般很少同时发生。至于会否同时感染同属病毒性肺炎的新冠肺炎和流感肺炎,王俊学表示,有可能同时感染,但各地的同时感染率不同。
三位专家均表示,一旦同时感染,不仅临床症状会加重,对肺部造成的影响也会加深,尤其老年人等脆弱人群,感染后极有可能提高发生危重症及死亡的概率。
三位专家的共识是:在有条件且自愿的基础上,建议大家接种新冠疫苗、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这三种疫苗都能预防肺炎,但针对的病原体不同,新冠疫苗预防新型冠状病毒造成的肺炎,流感疫苗预防流感病毒造成的肺炎,肺炎疫苗预防肺炎链球菌(一种细菌,5%~10%的正常人上呼吸道中携带此菌,某些肺炎链球菌是引起人类疾病的重要病原菌)感染造成的肺炎,因此三种疫苗不能互相替代。
在接种顺序上,专家们认为没有既定的顺序规则,可以按照病毒和细菌流行时间安排接种。一般来讲,流感病毒流行期在每年11月,注射疫苗后2周左右体内才会产生抗体,所以建议10月中旬左右接种流感疫苗。现在是新冠病毒流行期,应当优先接种新冠疫苗。已经接种过新冠疫苗或感染过新冠病毒,体内已产生抗体的人,可以安排接种肺炎疫苗。
不过,专家也提醒,重大疾病患者、疫苗严重过敏的人、孕妇,以及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免疫抑制药物或其他措施人工减弱或阻断机体免疫应答能力的辅助治疗方法)的人接种疫苗后有可能产生不良反应,需要谨慎接种。
【对话】
会同时感染新冠和流感吗?
澎湃科技:同时感染新冠和流感的概率大吗?
王俊学(海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感染科主任):新冠病毒和流感病毒等其他病原体共感染或重叠感染的情况确实在世界各地都有发生也有相关报道,曾经看到英国爱丁堡大学学者在2022年3月做了一项研究,报道观察30多万例因为新冠住院的患者,发现其中6965人中都感染了呼吸道其他疾病,其中227人感染了流感。
不过不同地区同时感染的风险也不同,有些地方报道同时感染概率为0.3%,有些地方称同时感染达到了3%,这跟不同地方的地理环境、气候等都有关系。病毒和细菌导致的呼吸道感染一般很少同时发生,大部分都是先有病毒感染造成呼吸道炎症损伤基础上,再继发细菌、真菌等其他病原体感染,同时感染的概率较小。
就上海目前来看,大家现在主要精力都放在新冠防治上,再加上流感和新冠在早期临床症状上比较相像,所以区分两种病原体感染确实很有必要。目前我们也在积极采取措施,比如用特定的仪器和试剂盒进行多种病原体检测,以此来指导提高治疗效果。
龚子龙(湖北省武汉市第五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副主任医师):理论上说存在同时感染的情况,我最近在临床上发现两例。一位58岁的男性和一位62岁的女性,病因一个是感染甲型流感病毒,一个是感染腺病毒。他们的临床反应其实没有很严重,加之流感和新冠的症状差不多,所以病人入院后我们首先会对其进行呼吸道病毒5项检查(肺炎支原体、衣原体、呼吸道合胞病毒、腺病毒或柯萨奇病毒的检测)等常规检查和核酸检测,来明确患者病情。这两位患者的检查结果分别显示甲型流感病毒阳性和腺病毒阳性,同时核酸结果呈阳性,所以我们考虑是病毒合并感染。
由于这两位患者都属于新冠轻症患者,所以没有用抗新冠病毒药,主要使用了流感特效药,如神经氨酸酶抑制剂(流感防治药,能阻止子代病毒颗粒在人体细胞的复制和释放,有效地预防感冒和缓解症状),吃了5天左右的药,现在已经康复出院。
对于病毒性肺炎和细菌性肺炎的流行期,目前在新冠流行的时期,病毒性肺炎更多一些,往常还是细菌性肺炎比较常见。因为病毒流行多半跟季节有关,冬春季这种较为寒冷的季节多发病毒性肺炎。
陶黎纳(疫苗科普达人、原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主管医师):目前的确也是流感高发期,所以这两种疾病存在同时感染的风险。不过两者之间不存在相互诱发的关系,但是要提醒大家注意区分新冠和流感。
澎湃科技:同时感染会带来什么后果?
陶黎纳:当然会加重病情,本来新冠和流感各自的症状就比较严重,如果叠加的话当然更严重。
龚子龙:病症加重,咳嗽、发热、咽痛之类的症状都会更重。
王俊学:会造成危重症率,甚至死亡率升高的后果。像上述研究中还提到,相比只感染了新冠的患者,共感染了新冠和其他呼吸道病原体的患者,需要进行呼吸机治疗的风险是4.14倍,死亡风险是2.35倍。由于人群对流感病毒普遍易感,孕妇、婴幼儿、老年人和慢性基础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如果新冠病毒和流感病毒叠加感染,出现严重疾病和死亡的风险会较高。
澎湃科技:如何有效降低感染风险?
陶黎纳:除了常说的戴口罩、勤洗手之类的,当然最重要的就是打疫苗。
王俊学: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戴口罩、勤洗手等基本防护。现在很多感染过新冠的人已经转阴了,所以很多人觉得体内有抗体了,不需要防护,事实上,这些措施不仅防新冠病毒,也防流感病毒,所以戴口罩、少去人群聚集的地方等基本防护措施很重要。二是及时检查。可以去医院进行流感病毒检测,更好地让医生和自己掌握病情。三是及时治疗。如果检查发现需要积极采取药物治疗、住院等干预手段,及时治疗也是降低风险的措施之一。四是打疫苗。疫苗都是生物制品,注射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激活人体内的免疫反应,所以建议大家尽早接种疫苗,不过在这也要纠正一下,疫苗的作用不是治病,也不是百分之百的预防,可能接种疫苗后还会感染病毒,但发生危重症和死亡的概率会有所降低。
龚子龙:勤洗手、戴口罩、少去人员聚集的场所、多通风,还有就是接种疫苗。
新冠疫苗、流感疫苗、肺炎疫苗
澎湃科技:新冠疫苗、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是什么?在作用上有重叠吗?
陶黎纳:首先我们要明确这三种疫苗都能预防肺炎。但是,肺炎的形成是一个病理学改变的过程,其形成原因主要有病毒感染和细菌感染两类。再细分的话,还有不同的病毒和细菌,所以可以说这三种疫苗都能预防肺炎,但是新冠疫苗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造成的肺炎,流感疫苗防止流感病毒造成的肺炎,肺炎疫苗防止肺炎球菌感染造成的肺炎,它们的作用不能互相代替。
至于每种疫苗能预防百分之多少的肺炎,这个很难算,因为除了常见的肺炎球菌(5%~10%正常人上呼吸道中携带此菌,有些肺炎球菌是引起人类疾病的重要病原菌)、金黄色普通球菌(也称“金葡菌”,隶属于葡萄球菌属,是革兰氏阳性菌代表,为一种常见的食源性致病微生物),还有其他不常见的病原体也会引起肺炎,所以只能说肺炎球菌是引起肺炎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是至于三种疫苗各自能防止百分之多少的肺炎,这个很难量化。
龚子龙:没错,三种疫苗作用是不能互相代替的,因为针对的病原体不同,所以效果也不同。至于如何区分病毒性肺炎和细菌性肺炎,首先可以询问家族病史,其次通过仪器设备进行检测。比如宏基因组二代测序、拍CT等渠道。还有些经验丰富的医生可以通过肺部影像学表现,大致判断病因是什么。
王俊学:这三种疫苗从理论上来讲,是没有协同或者重叠效应的,但是我也看到过个别报道说流感疫苗在预防新冠方面也有作用。但没有充分的数据支撑,所以这个观点还需要考证。
澎湃科技:现有的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可以分为几类?
陶黎纳:流感疫苗主要预防流感病毒。流感病毒主要分为三大类,分别是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和丙型流感病毒,致病的主要是甲型流感病毒,其次是乙型流感病毒。流感疫苗也主要分两类:3价流感疫苗和4价流感疫苗,分别由两个甲型流感病毒加一个乙型流感病毒,以及两个甲型流感病毒和两个乙型流感病毒形成。从功效来看,3价流感疫苗更便宜,预防面也更窄;4价流感疫苗更贵,但预防面也更广泛。
肺炎疫苗就更复杂了,我们现在说的肺炎疫苗通常指肺炎球菌疫苗。因为肺炎球菌是引起肺炎的最主要细菌。肺炎球菌的型别就更多了,大概有90余个,科学家选取了其中致病性最强的几个肺炎球菌,制成了肺炎疫苗。按照选取的不同肺炎球菌,我们又可以把肺炎疫苗划分成13价/15价/20价/23价肺炎球菌疫苗等。
除了“价”的划分,还可以从“多糖疫苗”和“结合疫苗”两个角度划分肺炎疫苗。所谓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就是提取出肺炎球菌表面能够引发人体免疫反应的成分,再将其做成疫苗,简称“多糖疫苗”,市面上常见的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而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更进了一步,提取出这些成分后再将其与某些糖蛋白结合,制成疫苗,简称“结合疫苗”,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比较多见。从维持性来讲,当然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制作流程更复杂,持久性也更好。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主要给5岁以下儿童和婴幼儿打,国内还未批准老年人打结合疫苗,所以老年人主要注射多糖疫苗。
王俊学:目前我国可供选择的流感疫苗已经比较多了,比如3价/4价灭活疫苗、3价/4价减毒疫苗等等,特别是2020年,国家又批准上市了一种三价冻干鼻喷流感减毒活疫苗,这种疫苗对婴幼儿的免疫效果比对成人的更好。
肺炎疫苗目前有两大类,一类是针对肺炎球菌多糖抗原的疫苗,叫多糖疫苗,以23价多糖疫苗为代表,能针对23种血清型的肺炎球菌,它覆盖面相对比较大。多糖抗原能刺激B细胞产生体液免疫,也就是产生抗体,但不能通过刺激T细胞介导产生免疫,2岁以下婴幼儿体液免疫尚未成熟,因此该疫苗只适用于2岁以上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及伴较严重基础疾病的高危人群。
还有一种是蛋白结合疫苗(7价或13价),是把多糖抗原结合到一种蛋白上制成,变成一种T细胞依赖性抗原,由于婴儿出生后不久就可对T细胞依赖性抗原产生有效的免疫应答,这种原复合物可以通过刺激T细胞建立起特异性免疫,还能诱导产生免疫记忆,因此可用于2岁以下婴幼儿。总体来看,两种疫苗各有优缺点,适用人群也有所不同。
龚子龙:流感疫苗一般可分为三类:灭活疫苗、裂解疫苗和亚单位疫苗。灭活疫苗抗菌性比较好,产能较丰富,但是12岁以下儿童不太适合;裂解疫苗中含有数量极少的物质,可以刺激免疫系统产生抗体,同时生成专门作用于特定病毒或细菌的细胞;亚单位疫苗成本较低,价格较便宜,但是免疫性不够强,所以目前应用范围不是非常广。
肺炎疫苗常见的就是两种,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和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肺炎也是全球多发疾病之一,尤其会对儿童和老年人的身体造成较大冲击。
澎湃科技:可以在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后再接种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吗?有必要吗?
陶黎纳:当然可以,我认为很有必要,三种疫苗都针对不同的病原体,防护作用也是不同的。
龚子龙:有必要的,因为防护角度不同,效果也不同。
王俊学:还是有必要的,针对不同病原体给自身提供保护。
澎湃科技:之前有研究称流感疫苗可以降低新冠感染风险,特别是在新冠重症防护方面,具有90%的效力。你认为呢?
龚子龙:我认为这种说法还有待考证。因为从科学理论来看,两种疫苗针对的是两种不同的病毒,效果当然无法互相代替。
陶黎纳:我认为这样的研究还不够充分,不是很普遍的。因为很多研究都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条件,所以样本不具有普遍性和适用性,这种研究可以当做参考,但是不能当成既定事实。
王俊学:我也看到过这篇报道,但是我觉得只是一篇报道,因为从疫苗的理论和实践上来讲,他的观点很难解释。理论上来说注射疫苗后的免疫反应只能针对某种病原体,不过他们既然观察到了这种效应,这可能对我们是一个提示,即注射另一种疫苗后,可能产生了某种非特异性免疫增强效果,降低了新冠危重症的发生。但是我个人认为这可能还需要更多的数据和更深入的研究,不能轻信也不能否定,把它当作一种发生的现象进行更深入研究。
澎湃科技:有些老年人因为身体原因无法接种新冠疫苗,能否直接联合接种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
龚子龙:首先就像我刚才说的,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都不预防新冠。其次,不能接种新冠疫苗但可以接种其他疫苗的情况确实不太存在。除非可能有人以前身体很好,后来突发重大疾病,或者接受了重大手术,这有可能造成之前能打疫苗,后来因为身体原因不能接种疫苗的现象。
王俊学:在接种疫苗之前要先看看有没有什么禁忌证,比如对疫苗成分过敏等,或者有人患有基础病,正在使用一些免疫抑制的药物,这种情况不适合打疫苗。没有禁忌证,还不能打新冠疫苗的话,需要搞清楚他为什么不能接种。
陶黎纳:除非对疫苗成分过敏,否则基本上不存在不能打新冠疫苗却可以打其他疫苗的情况。这里的过敏也不是常见的起皮疹等轻微症状,而是会危及生命的严重过敏,主要是过敏性休克和喉头水肿。
接种这些疫苗要注意什么?
澎湃科技:三种疫苗接种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陶黎纳:不需要注意什么,只需要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以防发生概率大约为1/100万的急性过敏反应。
龚子龙:注意把握最佳接种时间,要在病毒流行之前及时接种。
王俊学:关于接种剂次,对于灭活流感疫苗,6月龄~8岁儿童首次接种流感疫苗的应接种2剂次,间隔≥4周;2021-2022年度或以前接种过1剂次或以上流感疫苗的儿童,建议接种1剂次;9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仅需接种1剂次。对于减毒活流感疫苗,无论是否接种过流感疫苗,仅接种1剂次。
澎湃科技:哪些人不能接种疫苗?
王俊学:首先自愿,所有的疫苗接种都需要在自愿的基础上实施。其次对疫苗严重过敏的人和孕妇不建议接种,因为目前没有充分的数据证明疫苗对妊娠和哺乳会造成什么影响,所以还是要非常谨慎。还有些人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免疫抑制药物或其他措施人工减弱或阻断机体免疫应答能力的辅助治疗方法),这些人接种疫苗后也无法产生免疫效果。最后患有严重心脏疾病或肺功能障碍的患者接种疫苗后可能产生不良反应,是否接种要谨慎。
陶黎纳:只有明确对疫苗成分严重过敏者不能接种。如果处于某些疾病发作期,一般不建议接种,但绝不是禁止接种,不建议的原因只是万一接种疫苗后疾病进展,很可能被误以为是疫苗引起的。
龚子龙:有严重疾病的人,比如癫痫、肿瘤患者,或者正感染了新冠的人一般不建议接种疫苗,可以等到转阴后几个月再接种。
澎湃科技:在接种顺序上需要注意吗?分开接种和同时接种哪种效果最好?
陶黎纳:中国官方建议新冠疫苗和其他疫苗间隔两周接种,然而这个建议并没有科学证据支持。新冠疫苗以外的现役疫苗,全部都可以同时接种(没有理由认为新冠疫苗就不能同时接种),也不会影响效果和安全性,对接种对象来说同时接种也更省事。美国疾控中心明示,新冠疫苗和其他疫苗无需间隔。
龚子龙:没有绝对的先后顺序,接种方式也不会影响效果。当然可以根据病毒流行时间,按顺序接种。比如最近新冠流行,可以优先接种新冠疫苗。像流感疫苗,我们一般推荐在每年10月份左右接种,因为注射疫苗到产生抗体之间存在2~3周的时间差,而流感多发于11月份,所以10月左右接种较为合适。至于肺炎疫苗,是可以全年接种的。从效果的时效性方面来说,流感疫苗有效期一般在一年以内,所以每年都需要接种,肺炎疫苗作用在3~5年,接种不像流感疫苗那么频繁。
王俊学:目前还没有非常有迹可循的可靠证据对疫苗接种顺序做出定论。所以我建议大家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疫苗接种。比如现在新冠流行,首要当然是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当然,如果已经自然感染了,那近期就没有接种必要了,你的机体已经通过自然感染的方式产生抗体了。在此情况下,为了预防流感或者肺炎,可以等新冠感染康复后再考虑进行此类疫苗接种。
最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发布了《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21-2022)》,其中提到18岁以上的人,可以同时在两侧上肢,分别接种流感疫苗和新冠疫苗,但是对于18岁以下的人,还是建议两种疫苗接种之间最好留出两周的时间间隔。我个人的意见倾向于分开接种,万一出现什么不良反应,也能搞清楚到底是哪个疫苗引起的。
澎湃科技:在流感多发的冬季,疫苗接种有什么建议?
陶黎纳:建议大家应接尽接,也是给身体多一层保护。
王俊学:首先要强调,戴口罩、勤洗手等基本防护措施是防止感染呼吸道病原体的最有效的办法。其次,对于接种疫苗,我刚才也说了,这属于国家非免疫规划(非免疫规划疫苗是指公民自愿接种的非国家免疫规划的其他疫苗,主要有水痘疫苗、轮状病毒疫苗、流感疫苗、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等),所以首先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建议大家按照有关疫苗接种的规范和要求,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是否积极接种相关疫苗,以有效降低感染后发生重症等严重后果的风险。
龚子龙:当然建议大家能接种最好都接种。像我自己也会每年接种流感疫苗。尤其建议儿童、老年人、患有基础疾病的人、医务人员和准孕妇接种疫苗。尤其是5~9岁的儿童,是流感易感人群,还有医护人员,每天都会接触很多传染病患者,感染风险也比较高。往年来我们医院打流感疫苗的人都很多,不过今年因为新冠,一方面感染期间不建议打疫苗,另一方面医疗资源也比较紧张,所以今年打流感疫苗的人明显减少。(澎湃新闻 记者 姚易琪)
清代驿站财政机制的形成与演变******
作者:刘文鹏(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
驿站是中国历代王朝传递信息、递运物资的主要渠道,在维系国家统一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驿站的正常运转全赖驿站经费之保证,所谓“国脉疏通原借驿递,而驿递急需端赖钱粮”。一般认为,清朝入关后一扫旧弊,摊派、加征得到有效抑制。这一观点突出了明清之际驿站财政的差异。但实际上,明末加派之征也通过各种隐性方式在清代得以延续。在清初裁驿费充军饷的财政政策影响下,清代驿站财政走向了既病民又病官的摊派旧途。
明代驿站财政与驿役官当改革
明初驿站财政建立在实物财政基础之上,有赖于田赋征收和劳役佥派。洪武元年(1368年)正月,明太祖诏令天下广置各驿,其驿站差役佥派民户出办。具体方法是,“马有上中下三等,验民田粮出备”(《明太祖实录》卷29,洪武元年正月庚子)。即民户依照粮赋多寡对等充任驿传马夫,其不足数者可以数户共充一夫。本县人户不足,则“以相邻州县点差”,谓之“协济”。甚至令东南富户、市民前往北方诸省协济应役。官方除提供驿舍、备办廪粮及派遣官吏外,驿站其余所有开支均由驿传役夫亲身应役承担。此外,尚有里甲和均徭内编派驿站差役,以满足其财政开支需要。
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明朝将永充改为“依次轮充”(万历《惠州府志》卷10,《赋役志下》,明万历四十五年刻本)。其佥编时间有三年、五年和十年之别。但地方政府在实际佥派中并不遵守定制,以至于有役三五十年者。此外在没有预算与额设经费的体制下,驿站马夫等便成为驿丞等官吏盘剥的对象。以上两方面导致嘉靖以前的马户不堪重扰,驿站运行困难。
成化、弘治年间白银货币化地位得到官方承认,一系列以财税定额为目的、减轻地方差役负担的差役纳银改革随之展开,驿站的日常运转也由力役亲当改为征银雇募,至嘉万时期,因推行一条鞭法改革,得以最终确立。具体做法是根据过往支销数目,预估一年驿站夫马工料银额数,将其摊入全县粮赋或额田中征收。对于他县协济马匹,则按每马所需折银,分派各协济州县“照亩均征”(申佳胤:《临洺驿马政记》,载崇祯《永年县志》卷7)。征收的站银,以府为单位进行统计并征收,然后由府转发各驿,招募人员当差。
官征官募确实起到了均平差役、减轻百姓负担的作用,“计地征粮,可以免马头独累之苦;募人当应,可以绝官吏求索之私”(刘麟:《清惠集》卷3,《均驿传安人心扶公论杜私情以免偏苦疏》,台湾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348页)。但新政实施不过十余年,即弊端百生。一方面,官府“给驿渐广”,导致地方驿站开支不断增加;另一方面,过往官员多索马匹差夫,马户“卖产鬻儿,倾家丧命”。更甚者,明季“国用不足,将原额驿站夫马工食草料银两半裁以充练饷”(《宣大山西总督李鉴启本》,顺治二年五月八日),地方驿站财政更加吃紧。本县“马户逃窜,扳累难支”,他县协济亦托故不前,地方不得不再度佥派里民应当,复“蹈万历以前之夙弊”。而“驿卒糊口无资,群起为盗”(《顺天巡按柳寅东揭报驿递疾苦》,顺治元年七月,载张伟仁主编:《明清档案》第1册,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6年版)。
清初中央对明代驿站财政体制的调整
清朝入关之初,平定全国的战争仍在持续,大量地方财政经费被裁撤充饷,驿站钱粮也不例外。在财政紧缺的情况下,既要全力保障军费,又要维持驿站正常运转,中央和地方政府为维护各自利益走上不同道路。
于中央而言,顺治元年(1644年)七月清朝废止一切明末加派,废除明末里甲佥派,将全国驿站由民当改为官当,所有经费均于正项地丁内动支,“不复累及百姓”。与此同时,令各省站银“以万历初年会计录为准”,“照旧征收,加增者不准”(《户部尚书英峩岱题本》,顺治二年六月六日)。
然而,明末清初接连不断的灾荒、战争导致地方田赋收入急剧下降,部分省份站银除荒后实征不及原额半数,巨大的经费缺口令驿站运转维艰。更重要的是,清初持续的军事行动导致国家财政经费捉襟见肘。权衡之下,清朝不得不裁减包括驿站经费在内的地方财政以充实军饷。驿站经费的大幅压缩主要集中于顺治九年(1652年)至十四年(1657年)和康熙平定三藩之乱期间,此后雍乾各朝均陆续裁减。全国站银“通计裁扣之数,自顺治九年以迄乾隆,竟居原额三分之二”(民国《盐山新志》卷8,《赋役篇上》,民国五年刊本)。
在额征驿站银剧减,加之禁止摊派、裁驿充饷的境况下,清廷只能尽可能地集中有限驿站财政资源,使其利用最优化。方法主要有三:一是裁僻济冲,将驿站经费集中于主干驿道。二是调整驿道走向、开辟新驿道。顺治年间,为减轻河南、山东驿站负担,清朝开通经山西前往川陕甘等地区的驿道,河南驿站负担有所减轻;山东则开通了经德州、泰安、蒙阴、郯城前往江苏的“山东东道”,使原有山东中路的驿站压力有所缓解。驿道重新规划后要求行差人员循规定驿道行进,并在勘合火牌内明白填注,严禁随意改变路途。三是严格掌握地方驿站财政奏销。顺治八年(1651年),清朝确立各省财政奏销制度后,规定驿站的各项开支需岁终汇造清册,由户部核实奏销。自顺治三年(1646年)至十四年修撰完成的各省赋役全书,更是将各省起运存留、驿站额支数目固定下来。通过赋役全书和奏销制度,各省驿站每年的财政收支也尽在中央的掌握之中。这既有助于中央了解地方驿站财政之盈绌,及时作出调整;也将府州县驿站财政纳入藩司和中央管控之下,方便了驿站财政资源的宏观调拨。
上述改革确实值得称许,在财政极度紧张的情况下通过法律禁令确保地方不得派累里甲,展现了新朝气象。但奈何由于清初战争开支甚巨,很多本应裁僻济冲的夫马钱粮亦经常被中央挪作军饷。地方政府为保障驿站的正常运转疲于应对,不得不百般腾挪,甚至延续明季摊派旧弊。
清前期各省对驿站财政体制调整的因应
整体而言,各省解决地方驿站财政问题的举措主要集中在复原额、顾驿递,严考成、革协济等方面,而在州县层面更为通行的做法则是直接佥派里甲。
所谓复原额,即各省督抚在除荒实征站银过少的情况下,奏请恢复该省旧设站银数额。部分省份在朝廷下令裁去明季摊派并统计旧额银时,往往在万历初年额设站银基础上将里甲夫马工料银和摊派银两一并作为本省额设驿站银统计、报呈,实际上是将“旧额”提高,把明代站银、里甲夫马银和摊派银以隐蔽的方式承续下来。而裁撤地方经费过程中,驿站经费可能虽亦被裁撤,但因为需要维持驿站的正常运转,驿站经费的裁撤力度不及其他经费,所以在顺治初期裁节地方经费的过程中,面对经费紧缺的情况“先尽驿站支用”的“顾驿递”政策在一定时期内得以贯彻落实。
明清之际的驿站协济制度是保障冲途大驿有效运转的良制。但协济的正常运行需建立在驿站财政充足的基础上,一旦经费被挪用或裁减,各地往往托故不前,导致受协驿站运转失灵。为解决该问题,清朝将协济站银完纳与否、完纳分数均纳入官员考成。但协济站银毕竟还需多一道解送程序,此间辗转费时、各级侵扣,其弊多端。于是,各省纷纷奏请将“本州县之正项用补本驿之急需,而以外州县之协济,汇解藩司抵补正项”(《河南巡抚吴景道题本》,顺治八年十月二十四日),南省协济北方站银也照此方法办理。此项调整至康熙七年(1668年)最终成为定制,并施行于全国,起自明代的驿站协济制度被废止。此种方法减少了站银支用的程序,提高了驿站运转效率。
中央和各省为筹措驿站经费,经过多重努力,确实起到一定作用,似乎驿站也得以正常运转;但如果我们将视野转移至州县,则会发现驿站财政状况呈现的是另外一幅景象。
清人薛所蕴《驿卒词》云:“闾阎困敝乏帮贴,差烦马瘦刍茭绝。……县官逮治驿卒死。五更三点不交睫,头枕驿门候消息。”(张应昌编:《清诗铎》卷9,中华书局2022年版,第262页)这并非夸张和想象之词。顺治年间曾任新乐县知县、专管冲途大驿西乐驿的林华皖对当时的驿站困境有过总结:一则差务繁忙,“每日数起”;二则夫役“额设者有数”,每遇大差势必另外雇觅;三则马骡羸瘦,“陆续行差,倒毙不一,月而殆尽”;四则行差人员百般苛索,夫役折干、背负过重(林华皖:《治鲜集》卷2,《驿邮略》,载《续修四库全书》第880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430~431页)。康熙《丰润县志》更直白指出:“输蹄往来,络绎不绝,粮糗刍薪,存留不能及半,协济未必以时,县令之拮据,殆所不免。”(康熙《丰润县志》卷4,《赋役志·驿传》,清康熙三十一年刻本)绝大多数州县官员不堪重负,自杀者亦不在少数。其最终结果,“存留各项节次裁减,州县之事束手无策,势不得不私派之民,民既出雇役之钱,仍不免于役又不知凡几矣”(康熙《灵寿县志》卷4,《田赋上》,清康熙二十五年刻本)。摊派里甲成为州县官自然而然的选择。
然而,直接摊派里甲显然与清朝不加赋的政策相冲突。天津巡抚张忻、保定巡抚郝晋及经手知县都曾因触犯此律最后交刑部议处。故很多地方州县只能想方设法将摊派合法化:一是延续明季之“强制性雇募”手段,名为发银雇募、听民应召,实则是强制性“照里派轮”,官方挟公权权威进行变相摊派,并非纯粹的自由雇募应召之制。另一种是额外摊派,倒逼国家财政政策作出调整,将摊派合法化。部分州县驿站确实差务繁忙,必须额外派征。但为避免胥吏、马头毫无限制多征,引致民怨沸腾,清廷将额外摊征编入赋役全书,承认各种加派的合理性并使之合法化。
清前期驿站财政体制改革的影响及其余绪
清人曾对本朝的废力役亲当为官当官募之制大为赞赏,称“清兴,扫除旧政,与民更始。而钱粮则例一以万历初年为定,且赋皆改折而无本色之征,差皆雇役而无佥点之害……民无一事之扰,薄赋轻徭,培植邦本,万世无疆之休基此矣”(康熙《吴桥县志》卷3,《食货志》,清康熙十九年刻本)。
但清初军兴旁午,裁驿充饷时常有之。实际上“额设工料已减十分之三,差务更增十分之四”的情况下,地方财政仍然左支右绌。驿站之弊不仅官累难除,民累亦未减轻。一方面,清初裁节驿费并非为了减轻百姓负担,而是裁驿充饷,百姓压力并未减轻。另一方面,在“额设有数”的驿站财政体制下,州县为保证驿站运转,又不得不走上加派里民的老路。这一回头路不仅额外增加了百姓负担,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倒逼中央将部分摊派合法化。清廷减轻里甲摊派负担的宣言也就此告以破产。官员既存在加赋的罪名,百姓亦承受摊派的压力,实在是病民病官。
以上种种弊病的存在,究其原因,即在于中央财政集权下,地方额设驿站经费过少且并不稳定。随着明代白银的货币化,国家财政也出现“统计银两化”的趋势。这一变革使得国家财税可预算、可统计,方便了国家对各省州县财政的掌控;但是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则是更加不利。在“统计银两化”之前,所有驿传夫役均需亲当,财政开支由地方政府自行编制,不受中央管控;但在此之后,情况发生了显著变化。一方面,全国赋役逐渐定额化,中央以法律形式规定了摊派的“非法性”;与此同时,明清财政也因此走上“原额主义”道路,财政体制出现僵化。另一方面,借助白银的便利,中央对于州县财政的掌控越发集中,且能随时裁扣、调拨,导致州县财政难以稳定。清人曾谓“国家之所赖者,惟财赋;地方之所重者,惟差徭;下民之所望者,惟恩恤”(乾隆《三河县志》卷5,《赋役志·驿站》,清乾隆二十五年刻本),生动反映了当时中央、地方和百姓三者在国家财赋分配中的地位和处境。从国家立场出发,中央主要集中于对全国财赋的高度集权与掌控。尤其是战争期间,国家的着眼点完全在于尽快汇集财政资源用于军事,以期稳定统治。裁撤地方存留银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手段,而这势必导致地方州县存留经费过少。州县为维持地方行政的正常运转,又不得不额外摊派,而所有的压力最终只能转嫁给百姓。在上述财政结构体制下,百姓能否得到“恩恤”显然要打上问号。刘志伟教授认为,清初通过编撰赋役全书和确立奏销制度,建立了高度中央集权的财政体制,它导致的一个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地方赋税征收的失控(刘志伟:《略论清初税收管理中央集权体制的形成》,载《贡赋体制与市场:明清社会经济史论稿》,中华书局2019年版,第190页)。可以说,正是中央财政的“集权”导致了州县政府在财税征收中的“分权”和“失控”。因此,随着清中后期各类大差、常差的源源不断,以及驿务弛弊、苛索繁多等问题的抬头,“原额主义”财政下的清朝驿站运转再度回到明末境况,各类差派更加层出不穷。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清代驿站史研究”〔19ZDA207〕阶段性成果)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6日 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