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生效一周年 政协委员建议打造福建东盟产业连通器******
中新社福州1月12日电 (记者 闫旭)在12日于福州继续举行的福建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福建省政协委员、厦门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教授吴崇伯建议,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打造福建东盟产业连通器。
时值《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一周年,抢抓RCEP机遇,拓展福建与RCEP成员国经贸交流合作,成为此次福建政协会议的热议话题。
2022年,福建出台高质量实施RCEP的32条措施,签发原产地证书2.57万份,货值103.7亿元人民币。福建省省长赵龙在福建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福建将积极培育国际营销公共平台,政策支持企业运用RCEP优惠关税等规则开拓市场、抢抓订单,推动“福品卖全球、全球买闽货”。
吴崇伯认为,福建省与RCEP其他成员国联系日益密切,经济往来频繁,在RCEP生效实施的良好预期下,应采取措施全面对接RCEP。
作为中国—印尼“两国双园”项目的中方园区,位于福建福州福清市的元洪投资区已有印尼投资企业21家。吴崇伯提出,将中国—印尼“两国双园”项目打造为两国产业的连通器,同时积极探索建设中国(福建)—马来西亚“两国双园”、中国(福建)—菲律宾“两国双园”,重点推动印尼春申农业合作示范区、柬埔寨闽柬工业园等加快投资建设。
“用好协定关税减让安排和原产地规则,在巩固传统产品出口优势的同时,扩大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吴崇伯建议,推动对RCEP成员国先进技术设备、原材料、中间产品、优质消费品进口,将福建打造成东南沿海地区区域性进口商品集散中心。
他也建议,充分发挥福建省侨资侨力优势,加强与RCEP成员国合资经营、联合投资;探索在RCEP成员国搭建电子商务平台,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发展,全方位与RCEP成员国建立更为密切的合作关系和合作机制。
如何抓住RCEP生效实施带来的机遇?在此次福建政协会议上,民革福建省委会建议,稳定福建传统优势产业纺织鞋服产业链供应链,打造RCEP纺织鞋服出口基地,建设RCEP进口纺织鞋服产品营销中心,拓展福建省对外经贸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形成国际经济竞争合作新优势。
民进福建省委会经过调研认为,福建数字贸易增长将迎来机遇期,可加快推进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制定完善数字贸易制度规则,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拓展与RCEP国家的电商平台合作,推动福建制造品牌“走出去”。
近期,福建多地组织企业“出海”抢订单。福建省政协委员、致公党福建省委会专职副主委吴棉国建议,发挥侨海优势,加强闽企与海外工商界、企业界的沟通交流,引导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共同抱团;扩大闽企的海外“朋友圈”,为闽企“抱团出海”铺路搭桥。(完)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进入数据驱动新阶段******
1月4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在“第五届数据资产管理大会”发布的《大数据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我国大数据技术产业整体水平大幅提升,已形成数据存储与计算、数据管理、数据流通、数据应用、数据安全五大核心领域。
从《白皮书》披露的数据看,我国大数据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生态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前景广受认可。
从创新能力看,2021年我国发表大数据领域论文量占全球31%,大数据相关专利受理总数占全球超50%,均位居第一;从生态体系看,2021年我国大数据市场主体总量超18万家,形成了大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协同、创新企业不断涌现的发展格局;从市场前景看,2021年我国大数据相关企业获投总金额超过800亿元,创历史新高。
“2022年,我国在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持续加码,为大数据后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余晓晖特别指出,《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的印发,是我国探索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迈出重要一步。
尽管我国数据生产要素制度建设再获关键政策支撑,但未来发展,还要看大数据技术产业,即五大核心领域如何应对挑战。
针对《白皮书》罗列的各项挑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所所长何宝宏以数据流通领域为例指出,数据流通技术提供了“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可控可计量”的数据服务新范式,数据流通市场逐渐从“以数据产品为主”向市场驱动的“以数据需求为主”转变,挑战也越发凸显,比如,数据权属界定的场景与问题复杂,对参与数据流通的主体权利关系,理论、制度和产业实践层面均尚未形成共识;数据的估值定价尚缺乏科学、标准的评价方法;数据流通的准入、竞争等行为约束没有清晰的法律界定,配套规则不完善;隐私计算等数据流通关键技术应用不成熟。
谈及被列为首位挑战的数据权属界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建民说:“从土地到石油,生产要素的产权界定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数据确权也是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最为核心的问题,是数据要素市场化的逻辑起点和法律前提。《数据二十条》将弥合此前关于数据确权的各种分歧,引导各方将力量集中到更为细致的制度研究和设计上。”
数据流通的重要前提是数据开放,它所带来的安全挑战来自何处首先需要廓清,《白皮书》给予明确:数据安全责任体系构建尚不成熟,数据安全的主体责任边界模糊;具体业务场景下的技术落地仍然缺乏实践指引,数据安全管理与技术易脱钩;传统网络安全防护思路与措施无法满足当下的数据安全防护需求。
“对数据开放中的安全性、合规性、权益分配等方面的考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数据的互联互通与价值实现,市场因而呈现‘数据需要开放,却又难以开放’的困境。”中国电子数据治理工程指挥部技术部主任国丽认为,解决这一矛盾需要扎实的安全技术支撑,需建立覆盖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的一体化的数据安全与数据要素化工程体系。
以《数据二十条》出台为标志,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从技术引领进入到数据驱动的新阶段,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秘书长高素梅强调,目前我国数据管理的水平仍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数据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仍然影响数据要素市场的进一步培育与开拓。(刘艳)